NY 1658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本标准的第3章、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畜牧业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青海省大通种牛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阎萍、陆仲磷、何晓林、杨博辉、高雅琴、郭宪、梁春年、曾玉峰。 NY 1658—2008
Content extracted by AI. Not officially verifi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