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 7411-1994

Standard Type
JB
ICS
N/A
CCS
N/A
Status
N/A
Issue Date
N/A
Implementation
N/A
Responsible Dept
N/A
Drafting Unit
N/A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渔船冷藏系统修理质童标准》于1980年由国家水产总局首次发布。1987年进行第一次修订,名称 修订为t抽船氛利摄制冷系统修理技术要求》,内容变为三个分项标准,即:①试验要求书)10系列船用 活塞式压编机修理;③管路、辅助设备、绝热设施修理。本次修订对冷加作特殊要求,郁分内容徽技术性 修改,名称修订为。《渔船制冷系统修理技术要求》,仍保持三个分项标准的框架。本分项标准为《渔船制 冷系统修理技术要求管路、辅助设备和绝热设施修理》。 本标准由全国渔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海洋渔业公司、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f标准化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谋权、冯兆廷、魏广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渔船制冷系统修理技术要求管路、 SC/T 8054.3-1998 辅助设备和绝热设施修理 代替SC 54.3-87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 epairing of fishi ng vessel refrigeration system -Repairing of piping, auxiliary and insulating installation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渔船氟利昂制冷系统的管路、辅助设备和绝热设施的修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渔船氟利昂制冷系统的修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C/T 8054.1-1998 渔船制冷系统修理技术要求试验要求 SC/T 8089-1994 渔船管系制作和安装技术要求 SC/T 8086-1994 制冷机组安装技术要求 JB 741-80 钢制焊接压力容器 技术条件 3 一般规定 3.,修理中新配的零部件应符合原设计要求,允许采用代用件和代用材料。 3.2 管路和辅助设备的零部件经修理后,按SC/T 8054. 1进行试验。 4 管路 4.1 渔船定期检验修理时,应对管路中管壁腐蚀较大的管段测厚检查。管壁腐蚀程度超过管公称壁厚 的20%时,应更换这段管。 4.2 管出现表面裂纹,应换新。 4.3 制冷剂管路中的钢管割换管段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 切断管应采用机械割管机或钢锯切割,切割后应清除管端毛刺和表面氧化皮后方可焊接。 4.3.2 新管与旧管的连接除原有的法兰接头外,应用电焊对接,对接时,管口偏差应不大于0. 25mm, 4.3.3 焊口的位置不应留在支架上或其他不易检修的地方。 4.4 管表面的针孔和焊缝裂纹可焊补修复,但同一部位的焊补不超过两次。 4.5 管的弯制和管法兰的焊接应符合SC/T 8089的要求。 4.6 管法兰焊接时,在点焊定位后,应将与法兰连接的阀件卸下方能施焊。 4.7 制冷剂管路在安装前应清洗干净,按SC/T 8054. 1吹污干操。 4.8 管路中各种无缝钢管的新件外表面都应镀锌,旧件和焊接口除锈后,允许进行其他防腐处理。 4.9 管安装合理,吸气管的水平部分不应出现向下凹陷(见图la))的弯曲,供液管不应出现向上凸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98-06-11批准 1999-01一01实施 sc/T 8054.3一1998 (见图16))的弯曲。 \缝之三二乡/ 图1 4.10 压缩机的吸排气管修理后,如改动了原位置,应校正其坡度。 。s!,坡向压缩机。排气管水平部分坡度为1%---2%.坡向油分离器. 4.11 管路的焊接和安装技术条件还应符合S c / ' r 8086第8章的规定。 4.12 修理管路吊架和支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支、吊架铁件安装前应涂防锈漆; b)隔热木块要作防腐处理; 。)支点的间距应不大于原支点的间距,可按表1规定选取间距. 表1 管支、吊架间距 吸气管水平部分坡度0.4%- 管外径 15- 20 25- 32 支、吊架间距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normative_reference JB 741-80
normative_reference SC/T 8054.1-1998
normative_reference SC/T 8086-1994
normative_reference SC/T 8089-1994

Content extracted by AI. Not officially verifi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