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 6898-02
📋 Scope / 适用范围 ai_extracted
本标准规定了低温液体贮运设备 以下简称设备 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事故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氧 氮 氩低温液体容器 以下简称容器 及槽车的低温液体贮运设备 本标准对于二氧化碳液体贮运设备可参照使用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本标准对JB 6898—93 低温液体贮存设备 使用安全规则 进行修订 并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主要修改内容 ——标准适用范围中增加了对于二氧化碳液体贮运设备可参照使用的规定 ——对低温液体贮运设备使用安全要求和措施的有关内容作了修改 ——补充规定了容器和槽车容器内的液氧中乙炔含量的检测要求及在通风不良有发生窒息危险场 所的空气中检测含氧量的规定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 同时代替JB 6898—93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气体分离与液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制氧机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范光汉 陈永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 6898 1997 低温液体贮运设备 使用安全规则 代替JB 6898—93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normative_reference
GB 2894-88
normative_reference
GB 50030-91
normative_reference
GB 50057-94
normative_reference
GBJ 16-87
Content extracted by AI. Not officially verifi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