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63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环 境空气质量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保 证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的统一性和可比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的范围、评价时段、评价项目、评价方法及数据统计方 法等内容。 本标准附录A 和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 年9 月22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 年10 月1 日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HJ 663-2013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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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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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170
normative_reference
HJ 664
📖 Terms & Definitions / 术语和定义 ai_extracted
-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ambient air quality assessment
- 以GB 3095-2012 为依据,对某空间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的过程, 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的达标情况判断、变化趋势分析和空气质量优劣相互比较。
- 单点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ambient air quality assessment for single station
- 指针对某监测点位所代表空间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监测点位包括城市点、区域点、 背景点、污染监控点和路边交通点。
-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ambient air quality assessment for urban
- 指针对城市建成区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对地级及以上城市,评价采用国家环境空 气质量监测网中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简称“国控城市点”)。对县级城市,评价采用 地方监测网络中的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城市不同功能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可参照执行。 HJ 663-2013 2
-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ambient air quality assessment for regions
- 指针对由多个城市组成的连续空间区域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包括城市建成区环境 空气质量状况评价和非城市建成区(农村地区及GB 3095-2012 中的一类区)环境空气质量 状况评价。其中城市建成区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进行评价,非城市建成区评价 采用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区域点进行评价。
-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attainment of the 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s
- 污染物浓度评价结果符合GB 3095-2012 和本标准规定,即为达标。所有污染物浓度均 达标,即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 超标倍数 exceeded multiples
- 污染物浓度超过GB 3095-2012 中对应平均时间的浓度限值的倍数。
- 达标率 non-exceedence probability
- 指在一定时段内,污染物短期评价(小时评价、日评价)结果为达标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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