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48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 健康,规范水中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海水中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液液萃取和固 相萃取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13194-91) 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1 年,原起草单位为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 的主要内容为: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 ——增加了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种类。 ——扩大了方法适用范围,增加了对生活污水和海水的测定。 ——增加了固相萃取的样品制备方法。 ——将分析用色谱柱由填充柱改为毛细柱,并对色谱分析条件进行了相应的改变。 ——液液萃取溶剂由苯改为甲苯。 ——修改了硝基苯类化合物的定量方法。 ——修改了方法检出限。 ——补充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款。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水质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13194-91)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验证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农业部环境保 护科研监测所、天津市塘沽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和天津市大港区环境保护 监测站。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于2013 年6 月3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 年9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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