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40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范城市 声环境常规监测与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的监测内容、点位设置、监测频次、测量时间、评价方法 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 年12 月3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 年3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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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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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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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190
📖 Terms & Definitions / 术语和定义 ai_extracted
-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 也称例行监测,是指为掌握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部门所开展的区域声环境监测、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和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分别简称:区域监测、道路交通监测和功能区监测)。
- 城市道路
- 城市范围内具有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主要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 含轨道交通走廊的道路及穿过城市的高速公路。
- 城市规模
- 通常指城市的人口数量,按市区常住人口,巨大城市为大于1000 万人,特大城市为300 万 2 人~1000 万人(含),大城市为100 万人~300 万人(含),中等城市为50 万人~100 万人(含), 小城市为小于等于50 万人。
- 大型车
- 根据GA 802,指车长大于等于6 m 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 人的载客汽车,以及总质量大 于等于12 t 的载货汽车和挂车。
- 中小型车
- 根据GA 802,指车长小于6 m 且乘坐人数小于20 人的载客汽车,总质量小于12 t 的载货汽 车和挂车,以及摩托车。
- 功能区
- 根据GB/T 15190 所划分的城市各类环境噪声适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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