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18

Standard Type
HJ
ICS
N/A
CCS
N/A
Status
N/A
Issue Date
N/A
Implementation
N/A
Responsible Dept
N/A
Drafting Unit
N/A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PM10 和PM2 5 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PM2 5 和PM10 的重量法。 本标准是对《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 6921-86)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6 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将飘尘改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三章内容; ——增加了PM10 和PM2 5 的术语和定义; ——对PM10 采样器性能指标进行了修改,将切割粒径Da50=(10±1)μm 改为Da50=(10± 0.5)μm;捕集效率的几何标准差σg≤1.5 改为σg=(1.5±0.1)μm。全部性能指标要求符合《PM10 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93-2003)中的规定; ——增加了PM2 5 采样器性能指标,切割粒径Da50=(2.5±0.2)μm;捕集效率的几何标准 差为σg=(1.2±0.1)μm;其他性能指标要求符合《PM10 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93 -2003)中的规定。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6 年10 月10 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 标准《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 6921-86)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 年9 月8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 年11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环境空气 PM10 和PM2.5 的测定 重量法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normative_reference HJ/T 194
normative_reference HJ/T 93
normative_reference PM10

📖 Terms & Definitions / 术语和定义 ai_extracted

PM10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10μm 的颗粒物。
PM2 5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2.5μm 的颗粒物。

Content extracted by AI. Not officially verifi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