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8417-2003
ActiveColours of light signals
灯光信号颜色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CIE制定的标准包括灯光和照明领域的有关数据的简要文件,考虑到要在国际范围内取得一致,所 以必须作如此规定。CIE的标准提供国际公认的数据,可以应用于世界范围的标准系统,而无须作大的 改动。 CIE对1987年至1993年期间公布的灯光信号颜色推荐标准进行了总结,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本 标准。 CIE已经批准了这项标准,用来取代在CIE出版物2.2-1975《灯光信号颜色》的推荐标准。 GB/T 8417- 2003 引 言 关于视觉信号系统的国家和国际标准通常规定灯光信号颜色要求,以保证人们能够正确辨认这些 颜色。CIE以前公布的推荐标准对于如何选择这些颜色给出了有效的指导,并被应用于很多的相关标 准之中。 CIE最早于1959年通过了灯光信号颜色的推荐标准。这项标准建立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 进行的实验以及CIE委员会负责制定这项标准专家们的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同时考虑了当时的 实践和相关标准,以及有色信号玻璃、信号设备的实际限制和产生足够强的信号要求。 在此之后,根据新的实验和1959年推荐标准的实际应用情况,CIE于1975年出版了对它的修订 本。这就是CIE出版物2. 2-1975《灯光信号颜色》。 1987年,CIE发现需要在进一步实验、需求以及视觉信号技术发生变化的基础上作出另一个修订 本,CIE第4部分(交通照明和信号)的TC4-14信号灯颜色委员会,对信号灯的颜色辨认的实验作了 细致的分析,并在世界范围广泛征求了视觉信号方面的专家的意见。 委员会在CIE 1994年出版的CIE技术报告107《关于CIE公布的灯光信号颜色推荐标准的述评》 中提出了分析结果。这份报告详细描述了相关实验、对于颜色辨认的不同看法、推荐标准,并附有详细 的参考文献目录。 该委员会的分析结果被CIE第4部分所采纳,并被用来指导本标准的制定。 GB/T 8417- 2003 灯 光 信 号 颜 色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灯光信号(包括闪光信号)颜色的色品区域范围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内河航运、道路、航空和铁路运输系统中所使用的信号灯,包括在轮船、汽车、飞 机和火车上使用的信号灯。 本标准也适用于在工业控制监测仪表盘上的信号灯及监视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汽车的前照灯和雾灯。也不适用于海上信号灯所使用的色温很低的光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697 人类工效学照明术语 GB/T 5698 颜色术语 GB/T 3977 颜色的表示方法 术语和定义 GB/T 5697和GB/T 5698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发光强度iuminous intensity 在给定方向上的立体角(dl)范围内,光源发射的光通量( WO)与该立体角的比值。 I= d, P/dd2 式中: I— 光源在给定方向上的发光强度,cd; d- P 光源在给定方向上的光通量,lm; dd2— 包含给定方向的立体角,sr. 3.2 观察者眼睛平面的照度illuminance i n the pl ane of the observer's eye 观察者眼睛平面上的照度 E= IT 0/d 式中: E— 观察者眼睛平面的照度,IX; I— 光源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发光强度,cd; d— 观察者和光源的间距,m; 丁— 单位距离空气中光的透射比。 要求 灯光信号颜色 GB/T 8417-2003 灯光信号颜色为红色、黄色、白色、绿色和蓝色,不得使用其他颜色。 注1;紫红色不适宜用作光信号,因大气选择性地吸收了紫红色光的蓝色成分,而使紫红色容易与红色混淆. 注2:紫色不适宜用作光信号,因为它容易与蓝色混淆。 注3:橙色不适宜用作光信号,因为它容易与红色和黄色混淆. 注4:信号系统通常由不超过四种颇色构成. 4.2 色品区域范围 灯光信号颜色的色品坐标(二,. v>应位于由表1中的数据确定的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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