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30.11-2001
Rules for testing of forage seeds — Testing report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检验报告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种子检验协会(1STA)R国际种子检验规程)(1999年版)对GB 2930-1982《牧草 种子检验规程》进行修订。 本标准在检验报告的主要内容及其填写方法方面,等效采用了国际规程(ISTA,1999)的第十六部 分:证书。但在报告格式上主要依据了我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农业部质量办公室等部门有关报告格 式的要求。使标准既具有国际标准的先进性和科学性,又符合我国农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格式的统一规 定。 本标准对GB 2930-1982第10章的主要改变包括:增加了检验报告的封面、注意事项、检验结论 和室内检验质量判定等内容,以及检验报告填写的具体规定;删除了“容许差距”、“检验合格证书”和“田 间检验报告书”,其删除理由为:“容许差距”已编人各相关检验标准,“检验合格证书”可用“室内检验质 量判定”的内容替代,而“田间检验报告”是由于修订后的规程为了与国际规程统一,将“田间检验”作为 独立于室内检验系列标准的内容另行修订。 本标准是GB/T 2930.1-2930. 11-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由以下 部分组成: GB/T 2930.1-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扦样 GB/T 2930.2-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净度分析 GB/T 2930. 3-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其他植物种子数测定 GB/T 2930.4-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 GB/T 2930. 5-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生活力的生物化学(四哇)测定 GB/T 2930. 6-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健康测定 GB/T 2930. 7-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种及品种鉴定 GB/T 2930. 8-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水分测定 GB/T 2930.9-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重量测定 GB/T 2930. 10-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包衣种子测定 GB/T 2930.11-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检验报告 修订后的标准在编写格式上,与国际规程有一定区别。国际规程将所有附件均置于全部检验项目的 正文之后,而且规程的大部分内容在附件之中,使用时需前后相互参照,颇为不便。而本标准在编排上, 将各项目均作为独立的标准编写,将主要内容编在正文之中,并将相关的附录紧继各标准的正文之后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2930-1982第10章。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农业部牧草与草坪草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兰州)负责起草,农业部牧草种子质量 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呼和浩特)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彦荣;参加起草人员:余玲、孙建华、郭莉珍、李宏、曾彦军。 GB/T 2930.11-2001 ISTA前言 农业上最大的风险之一是所播品种的种子不能表现其生产能力。种子检验便是为了在播种前评定 种子的质量,使这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种子质量是由不同特性综合而成的概念。这些特性对种子产业 的不同部门— 生产者、加工者、储藏者、经营者、农民、认证机构以及负责种子管理的政府机构或部门 等极为重要。在所有情况下,检验的最终目的是测定种子的种用价值。 种子是有生命的产品,其状况不像检验无生命或非生物产品那样能准确地予以预测。所采用的方法 必须基于种子科学知识和种子检验工作者经验积累,所要求的准确性和重演性则因检验的目的而定。 本规程规定的标准定义和方法可用于国际贸易间的种子质量评定,为此目的,检验方法的高度准确 性和重演性是必须的。当种子交易超越国界时,有可能在不同国家的检验室检验。因此,所有检验室采 用一致的标准方法非常重要,这样可在允许范围内获得一致的检验结果。 本规程分为两部分— 规程正文和附件。 规程正文部分阐述了各项目测定的目的和原则、采用的定义、以及概述了所用的方法和程序。 附件部分对定义加以引申,并详述了规程中所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如按照本规程检验的结果,需填报协会的国际种子检验证书,那就必须严格地遵守规程,对规程每 项条文的解释应与该章附件中的有关细节相符。 建议一个国家在管理国内种子贸易和实施国家种子质量管理法规时,应尽可能采用本规程及其附 件。虽然此种情况并不必采用国际种子检验证书,但应认识到,如果与这个为国际范围所接受的规程和 附件条文不符,将会阻碍各国间的种子自由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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