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30.1-2001

Abolished

Rules for forage seed testing--Sampling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

Standard Type
GBT
ICS
65.020.20
CCS
B21
Status
废止
Issue Date
2001-03-14
Implementation
2001-06-01
Responsible Dept
农业农村部
Drafting Unit
农业农村部

📋 Scope / 适用范围 ai_extracted

适用于检查多容器种子批是否存在显著的异质性。 A2 定义 多容器种子批异质性测定。 分别测定种子批中规定数量的若干个样品所测得的质量值,求得质量值间实际方差与随机分布的 理论方差的差异。每一样品取自各个不同的容器,容器内的异质性不包括在内。 测定程序 1 种子批的扦样 扦样的容器数见表A1, 勺 J C J A A 表A1 种子批的容器数(No 5 6 7 8 9 10 11- 15 16^ 25 26- 35 36^ 49 50或以上 扦取容器数与临界H 值(100概率) # F i t k h w i l 5 6 7 8 9 下二 10 11 15 17 18 20 临界H 值 2.58 2.02 1.80 1.64 1.51 1.41 1.32 1.08 1.00 0.97 0.90 扦样的容器应严格随机选择。应从容器的顶部、中部和底部扦取种子,使取出的样品代表种子批的 各部分。每一容器扦取的重量应达到表1“送验样品”一栏所规定重量的一半。 A3.2 测定 异质性可从下列任一项目质量值测得。 A3. 2. 1 净度任一成分的重量百分率 在净度分析时,如能把某种成分分离出来(如净种子、其他植物种子或禾本科牧草的批粒),则可用 该成分的重量百分率表示 每份试样重量大约含1 000粒种子,分析时将每个试验样品分成两部分,即 分析对象成分和其余部分。 A3.2-2 发芽试验任一成分的百分率 在标准发芽试验中,任何可测得的种子或幼苗都可采用,如正常幼苗、不正常幼苗或硬实等。测定时 从各试样分别取100粒种子,按GB/T 2930. 4-2001表1规定的条件同时做发芽试验。 A3.2-3 其他植物种子数 其他植物种子测定中任何一种能计数的成分均可采用,如某一植物种粒数或所有其他植物种子的 r1 Gs/T 2930.1-2001 总粒数。每份试样的重量大约含10 000粒种子。 A4 异质性值H的计算 异质性值H 按式(A1)计算: V H 一 = W 式中:V- 测定值X 的实际方差; W— 测定值的理论方差。 A4.1 净度或发芽率 当采用净度或发芽率时按式(A2)、式(A3)计算: (A 1 ) NEX'一(FX)l N (N 一1) 了(100一叉) n (A2) (A 3 ) 式中:N— 扦取容器的数目; n— 各供试种样的粒数,即净度分析为1 000粒,发芽试验为100粒; X— 各试样的质量值; X— 各试样质量值的平均值; V-一测定值X的实际方差; W— 测定值的理论方差。 如果N小于10,灭计算至两位小数;如果N等于或大于10,则计算至三位小数。 A4.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 (国际种子检验规程)(1999年版)对GB 2930-1982( (牧草 种子检验规程》进行修订。 本标准在主要技术内容上,等效采用了国际规程(ISTA,1999)的第二部分:扦样。另外,又纳人了国 际规程未列人、但在我国具有重要经济价值且有适宜检验方法的29个植物种,旨在使标准既具有国际 标准的先进性和科学性,又可满足我国种子检验工作的实际需要。 本标准对GB 2930-1982第3章的主要改变是调整了扦样的植物种,删去了原国标中仅有扦样方 法、但无其他项目检验方法的35个植物种,增加了可开展全项检验的45个种,使扦样总种数由原来的 100个增加至110个。另外,在种批重量划分、扦样容器数确定及扦样与分样方法等方面,均依据国际规 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增补和修订。 本标准是GB/T 2930. 1--2930. 11-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由以下 部分组成: GB/T 2930.1-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 GB/T 2930.2-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净度分析 GB/T 2930. 3-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其他植物种子数测定 GB/T 2930. 4-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 GB/T 2930. 5-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生活力的生物化学(四哩)测定 GB/T 2930. 6-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健康测定 GB/T 2930. 7-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种及品种鉴定 GB/T 2930. 8-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水分测定 GB/T 2930. 9-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重量测定 GB/T 2930.10-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包衣种子测定 GB/T 2930.11-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检验报告 修订后的标准在编写格式上,与国际规程有一定区别。国际规程将所有附件均置于全部检验项目的 正文之后,而且规程的大部分内容在附件之中,使用时需前后相互参照,颇为不便。而本标准在编排上, 将各项目均作为独立的标准编写,将主要内容编在正文之中,并将相关的附录紧继各标准的正文之后。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2930-1982第3章。 本标准的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牧草与草坪草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兰州)。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彦荣;参加起草人员:孙建华、余玲、南志标、曾彦军、卫东。 GB/T 2930.1- 2001 ISTA前言 农业上最大的风险之一是所播品种的种子不能表现其生产能力。种子检验便是为了在播种前评定 种子的质量,使这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种子质量是由不同特性综合而成的概念。这些特性对种子产业 的不同部门— 生产者、加工者、储藏者、经营者、农民、认证机构以及负责种子管理的政府机构或部门 等极为重要。在所有情况下,检验的最终目的是测定种子的种用价值。 种子是有生命的产品,其状况不像检验无生命或非生物产品那样能准确地予以预测。所采用的方法 必须基于种子科学知识和种子检验工作者经验积累.所要求的准确性和重演性则因检验的目的而定。 本规程规定的标准定义和方法可用于国际贸易间的种子质量评定,为此目的,检验方法的高度准确 性和重演性是必须的。当种子交易超越国界时,有可能在不同国家的检验室检验。因此.所有检验室采 用一致的标准方法非常重要.这样可在允许范围内获得一致的检验结果。 本规程分为两部分— 规程正文和附件。 规程正文部分阐述了各项目测定的目的和原则、采用的定义、以及概述了所用的方法和程序。 附件部分对定义加以引申,并详述了规程中所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如按照本规程检验的结果,需填报协会的国际种子检验证书,那就必须严格地遵守规程,对规程每 项条文的解释应与该章附件中的有关细节相符。 建议一个国家在管理国内种子贸易和实施国家种子质量管理法规时,应尽可能采用本规程及其附 件。虽然此种情况并不必采用国际种子检验证书,但应认识到,如果与这个为国际范围所接受的规程和 附件条文不符,将会阻碍各国间的种子自由流通。 咨询检验(advisory tests)是一种根据送验者要求、为特殊目的而进行种子批评价的检验。这种检验 需考虑诸如播种的季节、土壤类型和海拔高度等因素。对于这种检验,本规程和附件仅提供一个基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normative_reference GB/T 2930.
normative_reference GB/T 2930.4-2001
normative_reference GB/T 2930.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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