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980.127-2004
ActivePesticide--Guidelines for the field efficacy trials(Ⅱ)--Part 127:Herbicides against weeds in crops with directional spray
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127部分:除草剂行间喷雾防治作物田杂草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 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了规范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方法的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 一,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可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 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国粮农组织 <FAO)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的田间试验验证而制定的。 生产上经常需要用除草剂进行作物行间除草。为了确定作物行间施药的最佳使用剂量,为行询使 用除草剂登记用药效评价及安全合理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GB/T 17980的本部分。 本部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学、李香菊、贾富勤、魏福香、张佳、叶贵标、王广祥。 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解释。 GB/T 17980.127- 2004 农 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127部分:除草剂行间喷雾防治作物田杂草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除草剂防治作物行间杂草田间药效小区试验的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除草剂防治作物田行间杂草的登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及评价。其他田间试验参照 本部分执行。 试验条件 2.1 作物和品种的选择 本部分适用于条播宽行作物(行距40 cm以上),如玉米、甘蔗、大豆、高粱、花生、棉花、烟草、甜莱、 马铃薯、杂豆类、果树、部分蔬菜等除草剂行间除草的药效评价。作物选用当地常规栽培品种,播种方式 (播期、播量、播深及株行距)为当地常用的方式。记录作物品种。 2.2 试验对象杂草的选择 小区要有代表性的杂草种群,主要杂草密度应符合试验要求,分布要均匀一致。杂草种群应与试验 药剂的杀草谱相一致(如单子叶和/或双子叶,一年生和/或多年生)。记录各种杂草的中文名及拉丁 学名。 2.3 栽培条件 试验小区的栽培条件要一致,而且应符合当地的生产实际。记载前茬作物种类,避免选择用过对作 物有药害作用除草剂的地块。记录作物生育期内灌水、施肥及其他田间作业情况。 试验设计和安排 3.1 药荆 3.1.1 试验药荆 注明试验产品中文名/代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和生产厂家等。试验药剂设高、中、低及中量的倍 量四个剂量(设倍量是为了评价试验药剂对作物的安全性)。或依据协议(试验委托方与试验承担方签 订的试验协议)规定的用药量。 3. 1.2 对照药荆 对照药剂应是已登记注册的,在实践中证明是效果较好的当地常用品种。其剂型及作用方式应尽 量与试验药剂相近。对特殊情况,应根据试验目的而定。设人工除草和空白对照处理。试验药剂为混 剂时,还应设混剂中的各单剂作对照。 3.2 小区安排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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