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000.14-2000

Abolished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air-handling luminaires

通风式灯具安全要求

Standard Type
GB
ICS
29.140.01
CCS
K72
Status
废止
Issue Date
2000-10-17
Implementation
2001-07-01
Responsible Dept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Drafting Unit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Scope / 适用范围 ai_extracted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通风管道或设有通风的孔隙(强制通风)的通风式灯具的安全要求.灯具以管形 荧光灯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本标准与GB 7000.1-1996《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一起 阅读。 应注意的是,本标准只规定了通风式灯具安全方面的要求,没有规定性能方面的要求。 注 本标准中的“通风”和“通风的”是指强制通风。 本标准没有对使用鸽丝灯和除管形荧光灯以外的气体放电灯灯具提出要求。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1) IE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该问题感兴趣的国际委员会的代表参加的技术委 员会制定的,表达了国际上尽可能接近的一致意见。 2)这些决议和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指南的形式出版,以推荐的方式供各国使用,在这个意义上 已为各个国家委员会接受。 3)为了促进国际的统一,IEC国家委员会承担最大程度地采用IEC国际标准作为其国家标准或地 区的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标准间的任何区别都应在后者中尽可能明确的指出。 IEC 60598-2-19的1987年第1号修订件由IEC第34技术委员会“灯泡和相关产品技术委员会”的 34D“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制定. 1987年第1号修订件以下述文件为基础: │ 6月法 │ 表决报告 │ │ 34D (CO )111│ 34D(CO)128│ 关于本修订件表决的详情,可见上表中的表决报告. IEC 60598-2-19的1997年第2号修订件由IEC第34技术委员会“灯泡和相关产品技术委员会”的 34D“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制定。 1997年第2号修订件以下述文件为基础: │ FDIS │ 表决报告 │ │ 34D/471/FDIS│ 34/481 /RVD │ 关于本修订件表决的详情,可见上表中的表决报告。 GB 7000.14-2000 IEC引言 IEC 60598-2-19由IEC第34技术委员会“灯泡和相关产品技术委员会”的 会”制定。它是IEC 60598多个出版物中的一个,IEC 60598将要代替出版物IEC 具》,在IEC 60598中还规定了对其他灯具的要求。 此标准的文本于1977年在布鲁塞尔第一次讨论,作为此次会议的结果,1979 34D(中心办公室)60提交给国家委员会表决. 下列国家的国家委员会投票明确表示赞同此出版物: 埃及 娜威 芬兰 波兰 德国 罗马尼亚 爱尔兰 南非(共和国) 以色列 瑞典 意大利 瑞士 日本 联合王国 荷兰 美国 本出版物应与IEC 60598-1《灯具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一起阅读. 本标准内应用的其他标准有: 227号出版物 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抓乙烯绝缘电缆 245号出版物 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椒皮绝缘电纹 34D“灯具分技术委员 60162《管形荧光灯灯 年5月的6月法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风式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4-2000 idtIEC 60598-2-19:1981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air-handling luminai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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