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000.10-1999

Abolished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fixed general purpose luminaires

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Standard Type
GB
ICS
29.140.01
CCS
K72
Status
废止
Issue Date
1999-12-30
Implementation
2000-10-01
Responsible Dept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Drafting Unit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Scope / 适用范围 ai_extracted

本标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以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为光源的固定式灯 具的要求.本标准与GB 7000. 1一起使用.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1) IE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该问题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的代表参加的技术委 员会制定的,表达了国际上尽可能接近的一致意见. 2)这些决议和协议以推荐的方式供各国使用,在这个意义上已为各国委员会所接受。 3)为了促进国际的统一,IEC国家委员会应最大程度地采用IEC国际标准作为其国家标准。IEC 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标准间的任何差异都应在国家标准内明确的指出. IEC引言 IEC 598-2-1国际标准是由IEC 34灯泡及其设备)技术委员会的34D(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制定的, 它是多章节的598出版物中的一章,IEC 598将要取代IEC 162,162是关于管形荧光灯灯具及提出其 他灯具标准的IEC出版物. 1975年的海牙会议上讨论了第一个草案,会议的结果是,草案文件34 D(中心办公室)36递交给 1976年6月的六月法承认的国家委员会。 下列国家投票同意出版二 奥地利 荷兰 比利时’ 娜威 巴西 葡萄牙 丹麦 南非(共和国) 埃及 西班牙 芬兰 瑞典 法国 瑞士 德国(前) 土耳其 匈牙利 苏联(前) 以色列 英国 意大利 美国 日本 1987年第一号修改件由国际电工委员会第34技术委员会(灯泡及其设备)的34D(灯具)分技术委 员会制定. 1987年第1号修改件以下述文件为基础: │ 六月法文件│ 表决报告 │ │ 34 (C0)111│ 34D(CO)128│ 关于本标准表决的详情,可见上表中的表决报告. 本标准与IEC 598-1一起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0-1999 idt IEc 60598-2-1:1979 代替GB/T 13037-1991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fixed general purpose luminai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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