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63-2003
Abolished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rinsing sinks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漂洗槽的特殊要求
📋 Scope / 适用范围 ai_extracted
GB 4706. 1-1998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非专供家用的商用电漂洗槽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 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 注1:这类器具用于例如任馆、食品店、医院的厨房和诸如面包房、肉食店之类的商业企业. 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标准范围之内。 为了切实可行,本部分处理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 注2:以下情况应予注意: — 对于打算专供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使用的器具,允许有必需的附加要求; — 对于打算专供在热带国家使用的器具,允许有必需的特殊要求, — 在许多国家还应考虑国家卫生、劳动保护、供水和其他类似权力机构所规定的附加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于: — 主要为消毒达到临床标准而设计的器具; — 洗碗机(IEC 60335-2-58); —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 打算供经常出现特殊状态,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空气(粉尘、蒸气或可燃气)等的场所使用的 器具。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GB 4706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335-2-6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商用电漂洗槽的特殊要 求)(1996)第二版。 本部分应与GB 4706. 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 4706.1-1998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 “代替”或“修改”的部分,则应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符合 GB 4706. 1-1998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中所增加的条文. 本部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商用电气饮食加工服务设备分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饮食服务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诚彬、张春生、夏晓立、詹玉兰、刘旭. GB 4706. 63-2003八EC 60335-2-62:1996 IEC前言 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由各会员国电工委员会(IEC各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全球性标准化组 织。IEC的任务是促进电工和电子领域内与标准化有关的一切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目的, IEC除了开展其他活动外,还颁布国际标准.其制定工作委托给各技术委员会.任何对所涉及 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与这项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组织、政府机构和民 间团体也可以参加.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根据这两个组织间的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密切 合作。 2)由所有对此关切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IEC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 尽可能接近地表达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它们提出的标准、技术报告或手册以推荐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 所接受。 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各国家委员会同意尽可能地把IEC国际标准明白无误地应用到国 家和地区的标准中去。IEC标准与相应国家和地区标准之间的任何不一致,应在国家和地区标 准中明确阐明。 5) IEC不提供认可标记,也不对任何声称符合其标准之一的设备承担责任。 6)注意到本国际标准中某些组成部分有成为专利权主题的可能性,IEC对识别任何一项或全部此 类专利不负有责任. IEC 60335国际标准的本部分是由IEC第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委员会所属第61E “商用电气饮食加工服务设备的安全”分委员会制定。 它构成IEC 60335-2-62的第二版,替代1990年颁布的第一版。 本标准的文本以下列文件为根据: 曰 F D I S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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