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27-2003
Abolished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fans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风扇的特殊要求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由所有国家的电工委员会(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其宗 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的合作。为此,IEC除了开展其他活动 之外,还出版国际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 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加制定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项 L作。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2)由所有对该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IEC有关技术问题的 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代表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这些正式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等形式出版,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 接受。 4)为了在国际上取得一致,IE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及地区标准中尽可能最大范围地使用 IEC国际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或地区标准之间的差异应在后者中清楚地标出。 5) IEC并未制定认可标志的程序。对有某设备宣称其符合IEC的某一项标准时,IEC对此不负任 何责任。 6)应尽可能注意,本标准中的一些元件中可能涉及到专利权问题,IEC不承担对任何专利权进行 识别的义务。 本标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标准构成IEC 60335-2-80第一版和替代IEC 60342-1;1981及其第一次修改版(1982)和被删除 的IEC 60342-3:1982。 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 FDIS │ 表决报告 │ │ 61/1059/FDIS│ 61/1203/RVD │ 有关本标准通过时的全部材料可在以上所示的表决报告中找到。 本标准应与IEC 60335-1及其增补件的最新版本配合使用。本标准是根据IEC 60335-1的第3版 (1991)制定的。 本标准增补或修改犷IEC 60335-1的相应条款,从而将其转化为本标准:电风扇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中未提及的IEC 60335-1的条款,只要合理,便可使用。本标准中标有“增加”、“修改”或“代 替”的地方,是对IEC 60335-1的相关条款的相应修改。 注1:本标准使用卜述几种印刷字体: --一要求:用正体字; - -一试验规范:用斜体字; — 注:用小号正体字。 正文中的黑体字在第2章中有定义,当IEC 60335-1的定义涉及到形容词时,形容词和对应名词也采用黑 体字。 注2:本标准增加的条款和表格的编号从101开始。 GB 4706.27--2003/IEC 60335-2-80:1997 某些国家存在下述差异: - -4.7:所有电风扇在40℃士20 C的环境温度下进行试验。(澳大利亚) 一6. 2:此项要求不适用。(美国) 一一7. 1:不要求“T”标志。(美国) -- -7. 1:安装于墙壁上:或窗户上的风扇应用使用结构说明来标示。(德国) --7. 12. 1:安装于墙壁或窗户上的风扇的说明书应表明:当风扇在和使用除电力外的其他能量的 电器同时工作时,房间所允许的最大负压。(德国) - - — 7. 12.1:对于将安装于高处的电风扇,说明书应表明风扇若要安装,其扇叶应高于地面2.1 m o (澳大利亚) 一一7. 12. 1.其他安装高度应在电器上子以说明和标记。(美国) - -19. 7:增加内容不适用。(美国) --一20. 1:对于落地扇不作增加试验。(日本) 一 20. 2:适用不同的要求。(美国) 一一21. 101:适用不同的负载。(美国) 一一22. 101此项:要求沐适用。(美国) -一22. 103:此项要求不适用。(美国) — 23. 3:适用不同的要求。(美国) GB 4706. 27-2003/IEC 60335-2-80:199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风扇的特殊要求 范围 GB 4706. 1-1998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 电风扇的安全。 注1:本部分范围内
Content extracted by AI. Not officially verifi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