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1-2005
Active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Scope / 适用范围 ai_extracted
本部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 电器的安全。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的 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注1:这种器具的示例为:工业和商业用炊事设备、清洁器具以及在理发店使用的器具。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 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2:注意下述情况: —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一一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全国性供水管理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 对器具规定了附加要求。 注3:本部分不适用于: -—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一一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 音频、视频和类似电子设备(GB 8898) ; — 医用电气设备(GB 9706. 1) ; 一一手持式电动工具(GB 3883. 1) ; — 信息技术设备(GB 4943) ; — 可移动式电动工具(GB 13960).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1)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国家的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范围内的标 准化组织。IEC的宗旨就是促进各国在电气和电子标准化领域的全面合作。鉴于以上的目的并考虑到 其他活动的需要,IEC还出版国际标准。整个制定工作由技术委员会来完成。任何对此技术问题感兴 趣的IEC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制定工作。与国际电工委员会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 参加这项工作。根据IEC和ISO两组织达成的协议,它们在工作上有着密切的协作关系。 2) IEC有关技术问题的决议或协议是由所有对此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 会制定的,并尽可能表述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规则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委员会所 承认。 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希望各国委员会在本国情况允许的范围内采用IEC标准的内容作 为他们国家的标准。IEC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地区标准有差异的,应尽可能在本国标准中明确地指出。 5) IEC规定了表示其认可的无标志程序,但并不表示对某一设备声称符合某一标准承担责任。 6)本国际标准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一些专利权问题,对此应引起注意。IEC组织不负责识别 任一或所有该类专利权问题。 本标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标准的第四版取代1991年的第三版及其增补件1(1994)和增补件2(1999)。它构成了一个技术 上的修订本。 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卜一丽F D I S 6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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