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836.3-2000
AbolishedElectrical apparatus forexplosive gas atmospheres--Part 3:Increased safety “e”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
📋 Scope / 适用范围 ai_extracted
本标准规定了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n kV(交 流有效值或直流值),采用增安型+e;防爆型式的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检验和标志的特殊要求。 这些特殊要求是对GB 3836. 1通用要求的补充,GB 3836. 1中的规定,除了特别说明不适用的部分 外,也适用于增安型电气设备.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都是由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对该专题 特别感兴趣的各国家委员会在该技术委员会中都有代表参加,因此,都能尽可能反映国际间的一致意 见。 2)这些决议或协议都采用了国际通用的推荐形式并且得到各国家委员会的接受。 3)为了促进国际间的统一,国际电工委员会希望各国家委员会,在本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采用 IEC的推荐标准作为本国的国家标准,IEC推荐标准与各国相应的国家标准之间如有差别,均应在各国 家标准中尽可能的加以详细说明。 4) IEC从未制定过关于表示检验合格的标志的程序.因此如某些设备声称其符合某一IEC建议, IEC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际标准IEC 60079的这一部分是由国际电工委员会第31技术委员会(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31C分技术委员会《增安型电气设备》负责制定的。 IEC 60079-7的第2版取代1969年颁布的第1版。 本部分是关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一系列出版物之一。 IEC 60079出版物《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已经出版的有下列各部分: — 通用要求(IEC 60079-0:1983) — 电气设备隔爆外壳的结构和试验(IEC 60079-1:1971) — "P”正压型电气设备(IEC 60079-2:1983) 本质安全电路的火花试验装置( (IEC 60079-3:1990) — 点燃温度的试验方法(IEC 60079-4:1975和60079-4A:1970) — 充砂型电气设备(IEC 60079-5:1967及其补充A: 1969) — 充油型电气设备(IEC 60079-6:1968) — 危险场所分类(IEC 60079-10:1986) —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其关联设备的结构和试验(IEC 60079-11:1984) — 按照气体和蒸汽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对气体或燕汽和空气的混合物的分类 (IEC 60012:1978) — 正压保护的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IEC 60079-13:1982) — 爆炸性气体环境(矿用除外)中的电气安装(IEC 60079-14:1984) - S dn;型防爆电气设备(IEC 60079-15:1987) 本部分标准以下述文件为根据 一州= A & R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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