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836.2-2000
AbolishedElectrical apparatus forexplosive gas atmospheres--Part 2:Flameproof enclosure “d”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
📋 Scope / 适用范围 ai_extracted
1.,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隔爆型的结构要求、检查和试验. 隔爆型除须符合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 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 通用要求》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制成的隔爆外壳及其外壳部件(对于非金属材料的补充要求 见附录A), 1.2 本标准适用的爆炸性气体环境温度为一20℃一+60 0 C、电气设备运行的环境温度为一20' C +40" C。当环境温度低于一20℃时,由于低温可能会产生较高的爆炸压力和外壳材料脆裂,需要采用较 高强度的外壳。当环境温度超过60℃时,由于高温会引起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减小,需要采用接合面间隙 较小的外壳。 1.3 本标准只涉及隔爆型而不涉及采用其他防爆措施防止爆炸危险的型式。那些内容在GB 3836标 准的各个单独标准中。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都是由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对于该专题 特别感兴趣的各国家委员会在该技术委员会中都有代表参加,因此,关于该专题的决议和协议都尽可能 反映国际间的一致意见。 2)这些决议和协议都采用国际上通用的推荐形式,并且得到了各国委员会的接受。 3)为了促进国际间的统一,国际电工委员会表示,希望各国家委员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采用 IEC的推荐标准作为本国的标准。IEC的推荐标准与各国相应的国家标准如有差别,均应在各国家标准 中尽可能加以详细说明。 本标准由IEC 31技术委员会“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C 31A 分技术委员会“隔爆外壳”制 定。 本标准是IEC 60079-1出版物第3版,它代替1971年颁布的第2版和1979年颁布的1号修改。 本标准的内容是以下述文件为基础的: 一i ^ i A a l 3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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