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8936-2012

Active

Discharge standards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eeling industry

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Standard Type
GB
ICS
N/A
CCS
Z60
Status
现行
Issue Date
2012-11-20
Implementation
2013-01-01
Responsible Dept
生态环境部
Drafting Unit
生态环境部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 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缫丝工业生产工艺 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缫丝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 缫丝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缫丝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 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缫丝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按本标准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丝绸 协会、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山东泰安百川水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部2012 年9 月11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 年1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GB 28936-2012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normative_reference BOD5
normative_reference GB/T 11893-1989
normative_reference GB/T 11894-1989
normative_reference GB/T 11901-1989
normative_reference GB/T 11914-1989
normative_reference GB/T 16488-1996
normative_reference GB/T 6920-1986
normative_reference HJ 505-2009
normative_reference HJ 535-2009
normative_reference HJ 536-2009
normative_reference HJ 537-2009
normative_reference HJ/T 195-2005
normative_reference HJ/T 199-2005

📖 Terms & Definitions / 术语和定义 ai_extracted

缫丝企业
指以蚕茧为主要原料,经选剥、煮茧、缫丝、复摇、整理等工序生产生丝、土丝、双 宫丝以及长吐、汰头、蚕蛹等副产品的企业,包括桑蚕缫丝企业和柞蚕缫丝企业。
现有企业
GB 28936-2012 2 指在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缫丝生产企业 或生产设施。
新建企业
指在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缫丝生产 设施建设项目。
排水量
指生产设施或企业排出的、没有使用功能的污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 的各种外排污水(含厂区生活污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生丝产品的污水排放量上限值。
直接排放
指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间接排放
指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指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 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 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 二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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