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866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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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iron smelt industry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Standard Type
GB
ICS
N/A
CCS
Z60
Status
现行
Issue Date
2012-09-03
Implementation
2012-10-01
Responsible Dept
生态环境部
Drafting Unit
生态环境部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 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 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炼铁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 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炼铁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地区经 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炼铁工业生产工艺和 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炼铁生产企业排放的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炼铁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 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相关规定。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 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 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 年6 月15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2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GB 28663-2012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normative_reference GB/T 15432-1995
normative_reference GB/T 16157-1996
normative_reference HJ/T 397-2007
normative_reference HJ/T 42-1999
normative_reference HJ/T 43-1999
normative_reference HJ/T 56-2000
normative_reference HJ/T 57-2000

📖 Terms & Definitions / 术语和定义 ai_extracted

高炉炼铁
指采用高炉冶炼生铁的生产过程。高炉是工艺流程的主体,从其上部装入的铁矿石、燃 料和熔剂向下运动,下部鼓入空气燃料燃烧,产生大量的高温还原性气体向上运动;炉料经 过加热、还原、熔化、造渣、渗碳、脱硫等一系列物理化学过程,最后生成液态炉渣和生铁。
现有企业
在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炼铁生产企业或生产 设施。
新建企业
GB 28663-2012 2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炼铁工业生产设 施建设项目。
标准状态
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Pa 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以 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
高炉出铁场
高炉冶炼出铁时的场所,包括出铁口、主沟、砂口、铁沟、渣沟、罐位、摆动流嘴等生 产设施所在场所,也称高炉炉前。
热风炉
供风系统为高炉提供热风的蓄热式换热装置。
原料系统
为高炉冶炼准备原料的设施,包括:贮矿仓、贮矿槽、焦槽、槽上运料设备(火车与矿 车或皮带)、矿石与焦炭的槽下筛分设备(振动筛)、返矿和返焦运输设备(皮带及转运站)、 入炉矿石和焦炭的称量设备、将炉料运送至炉顶的皮带、上料车、炉顶受料斗等。
煤粉系统
磨煤机、煤粉输送设备及管道、高炉煤粉贮存及喷吹罐、混合器,分配调节器、喷枪、 压缩空气及安全保护系统等。
颗粒物
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炉窑烟尘和生产性粉尘的总称。
排气筒高度
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单位为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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