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352.5-2013

Abolished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light-duty vehicles(CHINA5)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

Standard Type
GB
ICS
13.040.50
CCS
Z64
Status
废止
Issue Date
2013-10-10
Implementation
2018-01-01
Responsible Dept
生态环境部
Drafting Unit
生态环境部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 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第五阶段型式核准的要求、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的检查和判定 方法。 本标准修改采用欧盟(EC) No 715/2007 法规《关于轻型乘用车和商用车排放污染物(欧5 和欧6) 的型式核准以及获取汽车维护修理信息的法规》和(EC) No 692/2008 法规《对(EC) No 715/2007 法 规关于轻型乘用车和商用车排放污染物(欧5 和欧6)的型式核准以及获取汽车维护修理信息的执行和修 订的法规》、以及联合国欧盟经济委员会ECE R83-06(2011)法规《关于根据发动机燃料要求就污染物排 放方面批准车辆的统一规定》及其修订法规的有关技术内容。 本标准与上述欧盟法规相比,主要修改内容有: — 轻型汽车的定义和分类沿用GB 18352.3-2005 的要求; — 对原II 型试验和烟度试验进行了修改; — 增加了炭罐有效容积和初始工作能力的试验要求; — 增加了催化转化器载体体积和贵金属含量的试验要求; — 对获取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和汽车维护修理信息的相关要求进行了修改采用; — 修订了生产一致性检查的判定方法,增加了炭罐、催化转化器的生产一致性检查要求; — 在用符合性增加了蒸发排放的检查要求; — 未包含灵活燃料汽车、生物柴油汽车等的试验要求; — 试验用燃料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第五阶段型式核准的要求、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的检查与判定 方法。 本标准与第四阶段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基准质量不超过2610kg 的汽车,明确了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符合本 标准要求; — 提高了I 型试验排放控制要求,修订了颗粒物质量测量方法并增加了粒子数量测量要求; — 将点燃式汽车的双怠速试验和压燃式汽车的自由加速烟度试验归为II 型试验; — 提高了V 型试验的耐久性里程要求,增加了标准道路循环以及点燃式发动机的台架老化试验方 法; — 增加了炭罐有效容积和初始工作能力的试验要求; — 增加了催化转化器载体体积和贵金属含量的试验要求; — 对车载诊断(OBD)系统的监测项目、极限值、两用燃料车的车载诊断技术等要求进行了修订; — 修订了获取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和汽车维护修理信息的相关要求; — 修订了生产一致性检查的判定方法,增加了炭罐、催化转化器的生产一致性检查要求; — 修订了在用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要求,增加了车载诊断(OBD)系统、蒸发排放的检查要求; — 增加了排气后处理系统使用反应剂的汽车的技术要求; — 增加了装有周期性再生系统汽车的排放试验规程; — 修订了试验用燃料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A、附录C~P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 年5 月27 日批准。 III 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即可依据本标准进行型式核准。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 的轻型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本标准代替《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Ⅲ、Ⅳ阶段)》(GB 18352.3-2005);在2023 年1 月1 日之前,第三、四阶段轻型汽车的“在用符合性检查”仍执行GB 18352.3-2005 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normative_reference EN 1822
normative_reference GB 1495
normative_reference GB 17691-2005
normative_reference GB 18285
normative_reference GB 3847-2005
normative_reference GB 7258
normative_reference GB/T 15089-2001
normative_reference GB/T 19001-2008
normative_reference GB/T 19755
normative_reference HJ 509
normative_reference HJ/T 390
normative_reference ISO 14230-4
normative_reference ISO 15031-3
normative_reference ISO 15031-4
normative_reference ISO 15031-5
normative_reference ISO 15031-6
normative_reference ISO 15031-7
normative_reference ISO 15765-4
normative_reference ISO 2575-1982
normative_reference ISO 8422-1991
normative_reference ISO 9141-2
normative_reference OCOL 2000
normative_reference PART 2
normative_reference PART 3
normative_reference PART 4
normative_reference PART 5
normative_reference PART 6
normative_reference PART 7

📖 Terms & Definitions / 术语和定义 ai_extracted

轻型汽车 light-duty vehicle
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 的M1 类、M2 类和N1 类汽车。
M1、M2、N1 和N2类汽车 vehicle of category M1、M2 、N1 and N2
按GB/T 15089—2001规定: M1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 M2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的载客汽车。 N1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 N2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 kg,但不超过12000 kg的载货汽车。
第一类车 vehicle of category I
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六座,且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00kg的M1类汽车。
第二类车 vehicle of category II
本标准适用范围内除第一类车以外的其他所有汽车。 3
汽车型式(车型) vehicle type
机动车的型式。同一车型在下列主要方面应无差异: (1)C.5.2.1规定的、根据基准质量确定的当量惯量; (2)附录A列出的发动机和汽车的特性。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hybrid electric vehicle (HEV)
能够至少从下述两类车载储存的能量中获得动力的汽车: — 可消耗的燃料; — 可再充电能/能量储存装置。
两用燃料车 bi-fuel vehicle
既能燃用汽油又能燃用一种气体燃料,但两种燃料不能同时燃用的汽车。
单一气体燃料车 mono-fuel gas vehicle
只能燃用某一种气体燃料(LPG 或NG)的汽车,或能燃用某种气体燃料(LPG 或NG)和汽油,但 汽油仅用于紧急情况或发动机起动用,且汽油箱容积不超过15L 的汽车。
基准质量 reference mass(RM)
汽车的“整备质量”加上100kg。
最大总质量 maximum mass
汽车制造厂提出的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
当量惯量 equivalent inertia(I)
在底盘测功机上用惯量模拟器模拟汽车行驶中移动和转动惯量所相当的质量。
气态污染物 gaseous pollutants
排气污染物中的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和碳氢化合物(THC和NMHC)。 氮氧化物(NOX)以二氧化氮(NO2)当量表示; 碳氢化合物(THC和NMHC)假定碳氢比如下: (a) 汽油:C1H1.85 (b) 柴油:C1H1.86 (c) 液化石油气(LPG):C1H2.525 (d) 天然气(NG):CH4
颗粒物 particulate matter(PM)
按附件CE中所描述的试验方法,在最高温度为325K(52℃)的稀释排气中,由过滤器收集到的排气 成分。
粒子数量 particle numbers(PN)
按附件CF中所描述的试验方法,在去除了挥发性物质的稀释排气中,所有粒径超过0.023μm的粒子总 数。
排气污染物 exhaust emissions
汽车排气管排放的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
蒸发污染物 evaporative emissions
汽车排气管排放之外,从汽车的燃料(汽油)系统损失的碳氢化合物蒸气,包括: (1)热浸损失:在汽车行驶一段时间以后,静置汽车的燃料系统排放的碳氢化合物,用C1H2.20当量表 示。 (2)燃油箱呼吸损失(换气损失):由于燃油箱内温度变化排放的碳氢化合物,用C1H2.33当量表示。
曲轴箱 crankcase
发动机的内部或外部空间,该空间通过内部或外部的通道与油底壳相连,气体和蒸气可以通过该通道 逸出。
冷起动装置 cold start device
临时加浓空气/燃料混合气,便于发动机起动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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