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100-2000
AbolishedProvisions for installation of two wheel motorcycle and moped lighting and light-signalling devices
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 Scope / 适用范围 ai_extracted
本标准规定了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的一般技术要求、特殊规定、试验方 法及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I.I,L3类)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本标准是对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及光洁号装置安装的技术规定。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护1995年6月生效的两个法规ECE R53《关于在照明 及光信号装置安装方面摩托车型式认证的纯一规定》(E/ECE/324,E/ECE/Trans /505, July 19,1995, Rev. I /Add. 52 /Amend. 2 )和R74(关于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安装方面轻便摩托车型式认证的统一规 定》(E/ECE/324,E/ECE/Trans/505, July 19,1995.Rev.1/Add.73/Amend.2)标准的大部分技术内容 与ECE R53和ECE R74要求一致或偏高考虑到目前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安装方 面的发展趋势,在一些灯具的安装数量上借鉴了两法规1998年修订版的部分内容。本标准与 GB 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自本标准实施后的24个月起,对已定型的生产车开始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秀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 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18100一2000 Provisions for installation of two wheel motorcycle and moped lighting and light-signalling devices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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