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913
📋 Scope / 适用范围 ai_extracted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常用的水质分析仪器.,包括:电导率仪、酸度计、钠离子监测仪、溶解氧分 析仪、硅酸根分析仪五种水质分析仪器的质量验收条件、验收规则与验收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购置的国产与进口水质分析仪器的质量验收,也适用于己投产使用的水质分析仪器 在应用中的质量检查验收。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下达2002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国经贸电力[2002] 937号文)的安排编制的。 本标准与GB/T 19022.1-1994 (idt IS010012-1: 1992)《测量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第一部分测 量设备的计量确认体系》相一致。本标准提出了建立火电厂水质分析仪器质量检查验收的主要要素,而 且提供了实现这些要素的具体规定和方法,以满足电厂化学仪表检验了校准实验室计量确认工作。力求对 新购置水质分析仪器的质量检查验收标准达到统一,从而规范质量控制、质量检查验收与质量保证。实 践证明水质分析仪器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是提高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应用的可靠性,提高化学技术监 督水平、保障发电机组安全、经济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标准可以为水质分析仪器采购提供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电力研究院、河北瑞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二福、吴仕宏、安洪光、张辰光。 DL/T913一2005 火电厂水质分析仪器质量验收导则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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