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833
📋 Scope / 适用范围 ai_extracted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从事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安装和维修的手工焊焊工及焊接操作工进行资 格考核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焊条电弧焊、钨极缸弧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药芯焊丝电弧焊、埋弧焊 等焊接方法的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以下简称核电焊工)资格考核。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关于下达2001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 通知》(电力【2001] 44号文)的安排而进行制订的。 本标准以核安全法规HAF603-1995《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及焊接操作工培训、考试和取证管理 办法》为基础,对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资格考核的内容、方法、要求和评定做出了基本规定。本标准 还对实施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资格考核的组织和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的管理等加以规定。 本标准根据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生产实际状况,综合了焊接生产中对焊工资格的实际需求,规定 了一系列具可操作性的焊工资格考核办法,从而使电力行业的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技术考核有了统一 的规定,并为焊工资格考核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树棠、杨富、徐百成、吴树森、包镇回。 本标准委托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负责解释。 DL/T 833 一20 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资格考核规则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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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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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F603-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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