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730

Standard Type
DLT
ICS
N/A
CCS
N/A
Status
N/A
Issue Date
N/A
Implementation
N/A
Responsible Dept
N/A
Drafting Unit
N/A

📋 Scope / 适用范围 ai_extracted

2 引用标准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本标准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6年制、修订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第一批)(技综[1996]40号文)的安 排制定的,在编写格式和规则上以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为基础,并符合DL/T 600《电力标准编写 的基本规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和水电建设管理体制的转变,为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利用外资进口一定 数量的水轮发电机和发电/电动机已成为大中型水电站机电设备融资采购和装备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手段。作 为进口设备招标文件编制和合同技术谈判的指南,原能源部曾以能源技[1992]75号文发出通知,印发 《进口水轮发电机(发电/电动机)设备技术谈判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电力(水电)行业内掌握使用。 该《指南》由电力行业水电站水轮发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编写和技术归口,近几年来在水电工程引 进先进的水轮发电机、发电/电动机和灯泡式水轮发电机设备方面起到了谈判指南和技术保证、质量保证的 作用,并且对设备采购标书的编制给予了全面的指导。在此期间,我国又引进了一大批包括二滩、三峡(左 岸电站)、天荒坪在内的大型水轮发电机、发电/电动机和包括贵港、百龙滩在内的灯泡式水轮发电机组, 国际性招标和技术谈判中对《指南》的使用又充分证实了它的实用性和先进性,并且也充实和完善了部分 技术内容。为了进一步发挥《指南》在电力行业引进或采购设备中的技术保证作用,水轮发电机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于1996年提出将《指南》作重新修订, 修订后的《指南》将作为电力行业标准正式颁发使用。 原电力工业部科技司和原中国电力企业标准化部立即给予肯定,作为1996年制、修订电力行业标准计划给 以安排。 本标准修订工作由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和电力行业水电站水轮发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 织,修订后的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范围,一般(技术)要求,主要参数与技术条件,励磁系统,试验、验 收,包装、运输、保管等。考虑到水电站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条件的不同,以及引进设备融资条件的较 多差别,将原《指南》可变动性较大的条文即供货范围、技术保证、罚款、索赔等内容在修改及重新编制 后列入标准附录。在技术内容上增加了推力轴承弹性金属塑料瓦、定子绕组绝缘冲击强度试验、机组运行 状态自动监测系统、自动励磁调节器技术特性和发电机几项试验等方面的内容,补充了直接水冷电机的一 些特定的技术要求和试验项目。同时对条文的用语进行了规范。 本标准可作为电力行业进口水轮发电机、发电/电动机、灯泡式水轮发电机设备招标、谈判的通用技术 条件,亦可作为国内择优采购国产发电机设备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站水轮发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元初、秦森、许松林。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站水轮发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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