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44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电力系统是我国较早应用卫星通信的行业之一。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卫星通信已成为电力通信的 重要组成部分。1982--1987年,电力系统共建设9座FM-SCP〔卫星通信地球站。为规范卫星通信网 的运行管理,原水利电力部电力调度通讯局于1987年以(87)水电讯字第16号文颁布了《电力系统卫 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局颁)(以下简称《规程》)。随着卫星通信技术的发展及电力系统对通信要求的 提高,1993年以来,逐步建立了以北京地球站为网控中心站的TES卫星通信网。TES系统是90年代 初发展起来的一种数字制式、全网状的卫星通信系统,采用集中管理方式,与原模拟制式的卫星通信系 统相比,在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有较大的不同。原有的《规程》是针对FM-SCPC卫星通信系统 制定的,很多内容已不适应TES卫星通信网运行管理的需要。 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7年度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安排,组织有关人员,对《规程》进行了修改和补 充,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为电网管理和系统自动化等提供稳定、可 靠的信息传输通道。本规程主要参考了《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和《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 程》(DL/T 544-1994),并根据卫星通信的特点对电力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管理做了具体规定。 本规程实施之日起代替原水利电力部电力调度通讯局颁发的《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附录C和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 本规程由国电通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国电通信中心。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曹汝滨、冯建民、焦阳、周峰、李建德。 本规程委托国电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Regulations on satell ite communication叩eration DL/'r 798- 2002 and management of power utilities 范围 本规程对电力系统卫星通信网的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技术管理、运行管理、安全管理、地球站人 网与验收、设备维护与检测、运行统计与评价等提出了要求。适用于电力系统卫星通信电路、设备的运 行维护和管理。 本规程的设备技术指标主要以TES卫星通信系统为依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电力系统通信调度管理条例(89)调通运字第26号 能源部调通局 GB/1' 11443.3-1989 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总技术要求第三部分:单路每载波通道 GB/1' 12364-1990 国内卫星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 YD/1' 753.2-1995 国内卫星通信32kbit/s ADPCM SO℃话音VSAT系统进网技术要求 DL/1' 544-1994 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 DL 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 548-1994 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 DL/1' 598-1996 电力系统通信自动交换网技术规范 3 总则 3.1 卫星通信是电力系统通1f的重安组成邵分,具有远距离、多址通信的特点,是买现电力系统管理 现代化的重要通信手段之一。 3.2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在于采用专业技术手段,提高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管理水平,保证电路和设备性 能符合技术标准,为电网管理、电力调度、企业管理和系统自动化等提供稳定、可靠的信息传输通道。 3.3 本规程是电力行业规程的一部分,各级电力部门均须遵照执行。 4 管理体制与职资分工 4.1 管理体制 4.1.1 各级通信运行管理部门对卫星通信网的管理必须执行下级服从上级、远端站服从区域中心站、 全网服从网控中心站的原则。 4.1.2 国电通信中心是卫星通信网的业务主管单位,并负责网控中心站的行政与业务管理工作。 4.1.3 网控中心站是卫星通信网的业务管理站,负责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管理和各地球站的技术指导工作。 4.1.4 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可根据所辖地球站的实际情况,设置区域中心站,实行 分级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04-27发布 2002-09-01实施 DL/P 798- 2002 4.2 职责划分 4.2.1 网控中心站管理职责: a)负责网控中心站电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b)负责全网使用频率安排及与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Content extracted by AI. Not officially verifi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