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157

Standard Type
DLT
ICS
N/A
CCS
N/A
Status
N/A
Issue Date
N/A
Implementation
N/A
Responsible Dept
N/A
Drafting Unit
N/A

📝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本标准是根据原电力部《关于确认1997年度电力行业标准 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综科教【1998] 28号)的安排制定 的。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在编制过程中,起草组进行了广泛的调 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并对本标准的编制原则、编制深度等进行了 深入的研究,使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反映现有的经济、技术水 平。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总则、通信设施及设计范围、 变电所通信设计、条文说明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 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必慧、王玉东、苏中华。 DL / T 5225一2005 范 围 1.0.1 本标准规定了变电所通信设施及其设计范围、变电所的通 信设计等技术要求。 1.0.2 本标准适用于220kV -500kV新建变电所通信设计。对于 扩建、改建的220kV-v500kV变电所通信设计可参照执行。 DL / T 5225一200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 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UT 5218 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DL 5025 电力系统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DL 548 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 DUT 620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UT 62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UT 5157 电力系统调度通信交换网设计技术规程 DUT 5189 电力线载波通信设计技术规程 DL / T 5225一2005 3 总 则 3.0.1 变电所通信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和有 关电力工业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确保电力通信安全、可靠、迅捷、畅通。 3.0.2 在变电所通信设计中,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定型产品, 无运行经验的设备不得在工程中采用。 3.0.3 变电所通信设计,应按变电所的规模容量、调度体制和在 电网及通信网中所处的位置因地制宜地配置通信设备,并留有适 当余地。 3.0.4 变电所按需要可设置如下通信设施: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normative_reference DL 5025
normative_reference DL 548
normative_reference DL/T 5225
normative_reference DUT 5157
normative_reference DUT 5189
normative_reference DUT 5218
normative_reference DUT 620
normative_reference DUT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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