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 94
📋 Scope / 适用范围 ai_extra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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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eword / 前言 ai_extracted
本标准是对CJ 94-1999的修订,在修订中主要引用并参考了CJ/T 206-2005 城市供水水质标 准、GB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等国家标准。 本标准代替CJ 94-1999饮用净水水质标准,与CJ 94-1999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1.浑浊度由1 NTU改成0. 5 NTU, 2 硬度(以碳酸钙计)改为总硬度(以Caco,计)。 3.高锰酸钾消耗量(COD..,以氧计)改成耗氧量(COD..,以O:计)。 4.取消总有机碳(TOC) a 5.硝酸盐(以氮计)改为“硝酸盐氮(以N计)”。 6.取消氰化物、滴滴涕(DDT)、六六六、苯并(a)花。 7.锡从0. 01 mg/L改成0.003 mg/Lo 8.银,改成采用载银活性炭时测定。 9.增加亚氯酸盐、氯酸盐项目。 10.增加澳酸盐、甲醛项目。 11.将总大肠菌群与粪大肠菌群改为“每100 mL水样中不得检出”。 12 将游离余氯改为余氯,限值“>O. 05 mg/L”改成“>O. 01 mg/L(管网末梢水) ’。 13.增加了对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残余浓度的规定(如余臭氧、二氧化氯),而且推荐了关于水中溶 解臭氧的检测方法。 15 取消放射性指标。 16.明确了澳酸盐和氯酸盐的检测方法。 17.本次修订,限值计量统一采用mg/La 本标准中3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发布之时,原CJ 94-1999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市水务集团深水海纳水务有限公司、上海管道纯净水股份有限 公司、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占生、傅文华、李海波、丁新建、刘文君、鄂学礼、赵锉、罗敏、杨澎、朱跃云。 Cl 94- 2005 饮 用 净 水 水 质 标 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净水的水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自来水或水源水为原水,经再净化后可供给用户直接 饮用的管道直饮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T 206-2005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GB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水质标准 饮用净水水质不应超过表1中规定的限值。 表1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项 目 限 值 感官性状 色 5度 浑浊度 0. 5 N TU 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无 一般化学指标 pH 6.0- 8.5 总硬度(以Caco,计) 300 mg/L 铁 0. 20 mg/L 锰 0.05 mg/L 铜 1.0 mg/L 锌 1.0 mg/L 铝 0. 20 mg/L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 0.002 m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20 mg/L 硫酸盐 100 mg/L 抓化物 100 mg/L 溶解性总固体 500 mg/L 耗氧量(CODs .,以O:计) 2.0 mg/L C7 94- 2005 衰1(续) 项 目 限 值 毒理学指标 氟化物 1. 0 mg/L 硝酸盐氮(以N计) 10 mg/L 砷 0.01 mg/L 硒 0.01 mg/L 汞 0.001 mg/L 福 0.003 mg/L 铬(六价) 0.05 mg/L 铅 0.01 mg/L 银(采用载银活性炭时侧定) 0.05 mg/L 抓仿 0.03 mg/L 四氛化碳 0.002 mg/L 亚氛酸盐(采用CI 0,消毒时侧定) 0.70 mg/L 抓酸盐(采用CIq 消毒时测定) 0. 70 mg/L 滨酸盐(采用O,消毒时测定) 0.01 mg/L 甲醛(采用03消毒时测定) 0. 90 mg/L 细菌学指标 细菌总数 50 du/ml, 总大肠菌群 每100 mL水样中不得检出 粪大肠菌群 每100 ml,水样中不得检出 余氛 0.01 mg/L(管网
📚 References & Relations / 引用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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